国民资产核算统计报表制度
时间: 2011-01-24 浏览次数:?
一、为全面、完整、系统、有效地反映我省国民经济活动的历史累积成果和经济总体实力,了解地区国民资产的总规模及结构状况,为各级政府制定政策和计划,进行经济管理与调控提供依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规定,特制定本核算制度。
二、《国民资产核算制度》共有六张表式:资产负债综合表一张,机构部门资产负债表四张,县级资产负债审核分析表一张。表中各项指标的含义和计算方法,请分别参照《二○一○年国民资产核算统计报表制度实施方案》和《宏观资产负债核算培训教材》。
三、“非金融企业部门资产负债表”中的“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港澳台企业和外商企业”等是按机构部门划分的各类企业,而不是按资本金划分的各类企业,核算原则与方法可根据国家统计局最新制定的《关于统计上划分经济成分的规定》中“附件二:企业登记注册类型与代码”和“附件三:关于统计上国有经济控股情况的分类办法”来执行。
四、表列计量单位均为万元,保留整数;冀q391表中的百分数保留一位小数。
五、为审核逻辑关系、平衡关系,下列情况请按规定符号填报:数据太小,无法按制度规定的单位和小数保留位数的应填“…”;数据暂缺不详的应“空格”。
六、本报表制度由河北省统计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