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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强统计法治观念 依法深入推进统计工作

时间:2020-01-09 信息来源:丰润调查队

 

增强统计法治观念 依法深入推进统计工作

 

国家统计局丰润调查队队长 宋国光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国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决定》明确提出要充分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这是党中央对统计工作的明确要求,也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对统计工作的高度重视。统计机关是政府重要职能部门,统计工作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综合性基础性工作,统计数据是国家宏观调控和科学决策管理的重要依据,统计数据质量和统计服务水平直接影响国家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和国家领导人高度重视统计工作,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了健全国家监督体系,完善统计改革的时代要求。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对统计工作,尤其对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作出重要指示批示。为有效规范统计行为,提高统计数据质量,不断强化制度建设,提升国家治理能力,以习近平总书记为组长的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先后在20161011日第二十八次会议和2017626日第三十六次会议上,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和《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2017年国务院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并于81日正式实施。201812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统计局等44个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对统计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修订版)》,明确对5种失信行为进行联合惩戒,惩戒措施42项。国家统计局专门成立了统计执法监督局,着力加强统计执法监督,严厉惩处统计违纪违法行为,维护统计法权威,防范各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行为发生,有效保障统计数据质量。因此,请各级领导、统计人员、调查对象和广大人民一定要切实增强统计法治观念,重视支持统计工作,为充分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早日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梦宏伟目标作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