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省级部门统计调查项目管理,提高部门统计调查工作水平,10月12日下午,省统计局组织召开省级部门统计调查项目管理工作培训座谈会,系统解读《河北省省级部门统计调查项目管理办法》,宣讲有关统计法律法规,交流座谈部门统计调查项目执行情况。王素君一级巡视员出席会议并讲话,省发改委、省科技厅等10个部门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部门统计是政府统计的重要组成部分,做好部门统计工作十分重要。按照省委、省政府部署和国家统计局要求,省局于2010年制定实施《河北省地方统计调查项目审批管理办法(暂行)》,于2020年制发《河北省省级部门统计调查项目管理办法》,暂行办法同时废止。相关制度的出台,对部门统计调查项目的制定、审批以及部门统计调查的组织实施、省统计局提供的服务和监督检查等重要事项作出了规定,有效提高了部门统计调查的科学性和规范性。
会议强调,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认真学习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国家统计局部署要求,以此次培训为契机,加强统计业务培训,规范统计调查项目制度设计,科学组织统计调查,加强部门间统计信息共享,努力推动部门统计工作高质量发展。
会议要求,各部门要认真学习宣传贯彻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守牢数据质量生命线,建立健全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不断完善统计数据质量控制体系,持续提升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水平,切实把省委、省政府“绝不造假、应统尽统”和“依法、精准、全面、及时”的要求贯穿到部门统计工作全过程、各环节。
会议明确,省统计局将进一步提升统计服务效能,跟踪做好统计调查项目审批管理、业务指导等服务工作,定期送课上门开展部门统计知识培训,与各部门齐心协力提升全省统计工作质量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