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三季度,全省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7.0%,增速比1-8月份加快0.2个百分点,比上年同期加快0.4个百分点。其中,9月份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7.3%。
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速(累计同比)(%)
分三大门类看,前三季度,采矿业增加值同比增长9.2%,制造业同比增长7.1%,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同比增长4.3%。
分经济类型看,多数经济类型企业生产保持增长。前三季度,国有控股企业增长2.3%;股份制企业增长7.5%,外商及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增长4.6%;私营企业增长8.1%。
分行业看,前三季度,在全省规模以上工业统计的40个行业大类中,28个行业实现增长,增长面为70.0%。其中,黑色金属矿采选业,石油、煤炭及其他燃料加工业,金属制品业,汽车制造业,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等六个行业拉动作用较大,共拉动全省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5.1个百分点,贡献率达71.5%。
分产品看,前三季度,在全省统计的435种产品产量中,221种产品产量保持增长,增长面为50.8%。在装备类产品中,汽车增长11.2%,新能源汽车增长1.9倍,金属轧制设备增长12.7%。在消费类产品中,农用氮、磷、钾化学肥料增长24.5%,化学纤维增长8.2%,化学农药原药增长6.5%。在原材料产品中,钢材增长2.8%,铁矿石原矿增长10.4%,铁矿石成品矿增长30.6%。
前三季度,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产品销售率为96.5%,比上年同期下降2.7个百分点。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出口交货值同比增长13.4%。
附注
1、指标解释
工业增加值增长速度:即工业增长速度,是用来反映一定时期工业生产物量增减变动程度的指标。利用该指标,可以判断短期工业经济的运行走势和经济的景气程度,也是制定和调整经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的重要参考和依据。
产品销售率:是销售产值和工业总产值的比率,用来反映工业产品的产销衔接情况。
出口交货值:是指工业企业自营(委托)出口(包括销往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交给外贸部门出口的产品价值,以及外商来样、来料加工、来件装配和补偿贸易等生产的产品价值。
2、统计范围
规模以上工业的统计范围为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企业。
由于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范围每年发生变化,为保证本年数据与上年可比,计算产品产量等各项指标同比增长速度所采用的同期数与本期的企业统计范围尽可能相一致,和上年公布的数据存在口径差异。主要原因是:(一)统计单位范围发生变化。每年有部分企业达到规模纳入调查范围,也有部分企业因规模变小退出调查范围,还有新建投产企业、破产、注(吊)销企业等影响;(二)部分企业集团(公司)产品产量数据存在跨地区重复统计现象,根据专项调查对企业集团(公司)跨地区重复产量进行了剔重。
3、调查方法
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工业生产报表按月进行全面调查(1月份数据免报)。
4、行业分类标准
执行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GB/T 4754-2017)。